当前位置: 首页>数据>三农动态

县水产局扎实做好2018年东平湖封湖禁渔工作

根据农业部文件精神,2018年东平湖禁渔期由4月1日至7月31日延长至4月1日至8月31日,禁渔期内实行全湖(包括大清河)封闭,禁止一切捕捞船只、渔具下湖(河)捕捞作业,五个常年禁渔区常年禁止任何捕捞船只、渔具从事水产养殖和捕捞生产。自4月1日起,通过张贴《2018年封湖禁渔的通告》、出动宣传车宣传、发放明白纸,让沿湖群众知晓封湖禁渔对东平湖渔业资源增殖、生态环境养护重大意义。渔政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将出动执法船只加强沿湖巡查,凝心聚力、昼伏夜出、摸排核查、重拳出击,强力打击禁渔期、禁渔区捕捞行为,禁止使用炸鱼、毒鱼、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,确保湖区渔业秩序稳定。

友情链接

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

Copyright©2017东平县人民政府 版权所有 All rights reserved  鲁ICP备05002627号  鲁公网安备37092302000031号

主办单位: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   承办单位:东平县电子政务办公室   E-mail:dpxdzzwb@163.com

电话:0538-2821021   传真:0538-28216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