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>资讯>服务资讯

山东4.3亿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

     近日,山东省财政统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,提前下达4.3亿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,按照省抓统筹、市抓协调、县抓组织、乡抓落实、村抓实施的分级负责机制,引导和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。

  据介绍,试点工作旨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,恢复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,通过开发利用各种资源、提供综合服务、发展物业经济、混合经营等形式,逐步建立完善以股份合作制为基础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,激活利用各类生产要素,建立以现代经营机制为基础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,推进农业农村生产经营规模化、产业化、现代化,促进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。通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,逐步形成村党支部、村委会、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管理村级事务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,增强集体实力,逐步消除村级集体经济困难村和收入空壳村,实现村级组织自给自足,不断提高自我保障水平,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。

  据了解,2016年山东省被财政部列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省份。按照财政部部署,今年我省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,并启动发展农村经济新业态试点。(记者 姜宏建 通讯员 严文达 张亚男)

友情链接

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

Copyright©2017东平县人民政府 版权所有 All rights reserved  鲁ICP备05002627号  鲁公网安备37092302000031号

主办单位: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   承办单位:东平县电子政务办公室   E-mail:dpxdzzwb@163.com

电话:0538-2821021   传真:0538-2821605